
辽宁省体育局主办

辽 宁 省 体 育 局
转发国家体育总局《关于2008年创建青少年户外
体育活动营地的通知》的通知
辽体群字[2007]183号
各市体育局及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体育组织建设,切实为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的体质健康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。国家体育总局拟在各省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的基础上,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。现将国家体育总局《关于2008年创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通知》(体群字[2007]130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已经取得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单位,以此《通知》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活动,为我省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,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身体素质。申请创建的单位,严格按照总局的文件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,于
二00七年十月八日